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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末考试出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28

关于期末考试出卷的通知

院教[2011]47号

各位老师:

为了规范考试管理,顺利完成期末考试命题考试组织,成绩评定公布等任务,请任课教师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期末考试具体时间由统一安排,请任课教师按时参加期末考试监考工作;

2、任课教师须在课程考试前一个月,将编辑好的a、b两套试题及其答案评分标准的电子与纸质文档送至我部(综合楼四楼401)许芳,并上交经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审查签名的试卷印刷单(一式二联),任课教师于考试前持第一联到文印室领取试卷,需进行听力考试的请将音频复制好一并送交若不按要求按时提供试卷,造成学生无卷考试,按教学事故处理。

3、使用相同教材教学的同一门课的不同教师,共同协商出一份ab

4试卷必须采用统一标准格式,要求如下:

(1)现试卷统一采用b5纸作为标准试题纸;

(2)试卷题目序号一、二、……”统一用四号黑体字打印,其他部分一律用小四号宋体字打印(具体要求参看试卷格式标准);

(3)试卷及其答案评分标准格式电子文档可上阳光学院网站下载,也可由各系教学秘书提供;

5、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请将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并将试卷送交所在系;(网址:http://211.80.193.12/)

6提交录入成绩时注明卷面成绩、平时成绩及期末成绩(若无平时成绩直接填写期末成绩),同时提交任课教师签名的纸质版成绩

邮箱:2315716107@qq.com

附件:1、试卷标准格式

2、试卷样卷

3、试卷答案评分标准专用纸

201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