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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系办公室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发布时间:2012-04-01

艺术系办公室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 政治坚定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伟大旗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学院、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二、 遵纪守法

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清正廉洁。

三、 科学管理

坚持实事求是,加强调查研究,努力做到按教学、科研规律办事。要决策科学、办事民主、尊重知识、爱护人才;要认真地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密切联系群众。

四、 敬业尽职

坚持以研究的精神从事本职工作,要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勤奋工作,乐于奉献。树立强烈的服务意识,面向师生,全心全意,做到不推诿、不拖拉、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 团结协作

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部门之间、上下之间、同事之间的关系。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谦虚谨慎,互相尊重;要坚决抵制闹意气、分亲疏等错误行为。要自觉维护学院声誉,不断增强团队凝聚力。

六、 举止文明

仪表端正,举止得体;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做到职位高低、生人熟人一视同仁;做到室内室外整洁卫生。积极营造文明的工作氛围,树立良好的办公室人员职业形象。

艺术系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