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阳光学院艺术与儿童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拟发展团员公示名单
经阳光学院艺术与儿童教育学院团委审核,于2024年05月08日确定陈纹莉等40名同学为拟发展团员,根据我校团委推荐优秀学生群众发展成团员的相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22舞蹈1班 陈纹莉 张筱娅
22音乐1班 郑紫琴 郭昕怡 屠婷婷 林佳玲
22心理1班 陈悦琳 孙米卉
22心理2班 张美玲 王 青
22学前1班 刘夏夏 王虞升 罗 睿
22学前2班 林彤昕
22学前3班 陈星星 谢艺瑾 司琪琪 黄惠婷
23舞蹈1班 郑佳棋
23音乐1班 邹青瑛 张歆晨 余世越 陈子禾 郑薛缘
23心理1班 林嘉源 李钰娴 黄玮萱 郑诗洁
23学前1班 丁睿怡 陈灵妍
23学前2班 林慧玟 叶 琰 许翊琪 黄晓妮 赵 静
郑 源 陈秋月
23学前3班 杨 萌 朱 昫 张宇倩
本公示自即日起3天内(05月08日—05月11日)公示期间,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团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陈瑞锋老师 联系电话: 156 5912 2116
联系人:李雅雅老师 联系电话:176 6511 0291
来信地址:阳光学院艺术与儿童教育学院办公室
2024年05月08日